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项目名称:亳州高新区16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二次)
6.采购需求:亳州高新区16座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项目(二次),本次拟委托一家企业为该项目提供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外运处置服务。投标单位需自行配备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80m³/d以上,全量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处理率达到100%。投标单位需配备车辆,自行运输,对运输过程全流程监管。本项目委托处置服务期限为3年,渗滤液处置费用最高限价150元/吨(按实际进水量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8点2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不朽情缘官方网站,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