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公辅工程废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公辅工程废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公辅工程废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包括公辅工程废水处理站雨水预处理、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及加药部分的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等方面。
2.4招标范围:公辅工程废水处理站雨水预处理、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及加药部分的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等。
2.5交货期限:投标人中标后,6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货通知。
2.6交货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含)以上的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不朽情缘官方网站、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4.4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